困难家庭毕业生
高校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,公务员考录、事业单位招聘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。
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
各地要摸清底数,免费提供政策咨询、职业指导、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,并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、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活动。
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
各地要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,抓好政策落实。
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
要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、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、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,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、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。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,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。
毕业生在可查看自身是否符合以上政策条件,如条件符合可到相关办事处办理就业援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