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为认真做好樱花开放期间校园管理工作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樱花开放期间,全校师生员工照常工作、学习;未经允许,不能在校园内摆摊设点、张贴和散发商业性广告(包括挂横幅)或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其它活动;不能攀枝摘花。
二、与校外单位合作举办的集体活动,如会议、培训等,一般不要安排在樱花开放期间举行,确需举办的,由保卫部审批,报校长办公室备案;学生社团类活动由团委审批,报保卫部备案;学生勤工助学类的活动由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审批,报保卫部备案后实施。
三、来校联系工作的人员需持单位介绍信入校;来校赏花游玩的人员及所乘车辆凭门票入校;空出租车不得入校。樱花大道禁止车辆通行。入校人员和车辆须服从学校管理。
四、樱花开放期间,师生员工凭本人工作证、学生证、校园卡入校。个人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。
五、各教学楼、人文科学馆、图书馆、行政大楼、“九•一二”操场等教学、科研及办公场所,不对游人开放,师生员工及教职工家属不得擅自带游人进入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办公场所。国内外重要来宾来校的参观活动,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、校长办公室协调。
六、后勤服务集团要增加保洁力量,保持校园的整洁,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校园的花草树木。保卫部要做好校内交通指挥及停车安排工作,加强巡逻,注意防火防盗,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。
七、樱花开放期间,学校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门票费,所收门票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售票,如发现有收费不给票者,视同贪污处理(举报电话:监察部68752636,财务部68754661)。
八、对于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,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。
九、学校成立樱花开放期间校园管理领导小组,统一领导和指挥校园管理工作,小组组成如下:
组长:李清泉
成员:万红慧 钱建国 胡勇华 朱 伟 吴爱军
宋新民 程连珍 张 澍 丁 辉 汪新科
陈慧东 陈 鑫
樱花开放期间加强校园管理,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的大事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各司其职,互相支持,密切配合,切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特此通知
为认真做好樱花开放期间校园管理工作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樱花开放期间,全校师生员工照常工作、学习;未经允许,不能在校园内摆摊设点、张贴和散发商业性广告(包括挂横幅)或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其它活动;不能攀枝摘花。
二、与校外单位合作举办的集体活动,如会议、培训等,一般不要安排在樱花开放期间举行,确需举办的,由保卫部审批,报校长办公室备案;学生社团类活动由团委审批,报保卫部备案;学生勤工助学类的活动由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审批,报保卫部备案后实施。
三、来校联系工作的人员需持单位介绍信入校;来校赏花游玩的人员及所乘车辆凭门票入校;空出租车不得入校。樱花大道禁止车辆通行。入校人员和车辆须服从学校管理。
四、樱花开放期间,师生员工凭本人工作证、学生证、校园卡入校。个人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。
五、各教学楼、人文科学馆、图书馆、行政大楼、“九•一二”操场等教学、科研及办公场所,不对游人开放,师生员工及教职工家属不得擅自带游人进入学校教学、科研、办公场所。国内外重要来宾来校的参观活动,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、校长办公室协调。
六、后勤服务集团要增加保洁力量,保持校园的整洁,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校园的花草树木。保卫部要做好校内交通指挥及停车安排工作,加强巡逻,注意防火防盗,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。
七、樱花开放期间,学校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门票费,所收门票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售票,如发现有收费不给票者,视同贪污处理(举报电话:监察部68752636,财务部68754661)。
八、对于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,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。
九、学校成立樱花开放期间校园管理领导小组,统一领导和指挥校园管理工作,小组组成如下:
组长:李清泉
成员:万红慧 钱建国 胡勇华 朱 伟 吴爱军
宋新民 程连珍 张 澍 丁 辉 汪新科
陈慧东 陈 鑫
樱花开放期间加强校园管理,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的大事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各司其职,互相支持,密切配合,切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特此通知
武 汉 大 学
二○一○年三月十七日
湖北成人类专/本科报名电话:15327270295 梅老师(同微信)